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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发布日期:2024-05-13点击:

5月9日下午,学院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对前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研讨交流。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总支委员、院长张宝主持会议。张宝在交流研讨中提到,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他结合自己对党的十八大以来3次修订的《条例》中学习到的要点,指出《条例》的重要部分“六大纪律”,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张宝结合学院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工作,并以作风建设为例,特别强调提醒该版《条例》在廉洁纪律方面,完善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增写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对违规接待、滥发福利、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以及擅自举办创建示范活动、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要求学院上下不仅仅是党员同志,都务必要严格坚守。

总支委员、副院长吴东升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要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以案促学、以训助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总支纪检委员、副院长郑兴国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抓工作落实和自觉遵守党纪国法等三个方面谈党纪学习教育的心得体会。

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宣传组组长、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叶兵参会并督导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他充分肯定继续教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政治品格的必修课;二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同步开展党纪学习的同时,定期进行讨论交流,在思想碰撞中深化对党纪的理解,巩固学习效果;三是要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一岗双责”,积极联系分管支部,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