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根据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一、各二级单位要在前期所做的工作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根据预案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学生类型、教职员工特点制定可操作性的预案,全力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各单位预案需经分管校领导审定后,于2月1日上午下班时间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校医院备案。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日报告”通知的最新要求,现就我校“日报告”要求如下:即日起,各二级单位每天填写《合肥工业大学日报表》,于15:30前,有关教职员工的数据报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数据(含宣城校区)报学工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工部将数据汇总后于16:30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规定渠道报教育部;
三、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需全天在岗待命,靠前指挥,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由校纪委严肃处理;
四、各实验室未经批准不得对任何学生开放使用。
合肥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