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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秋季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19点击: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2019届秋季本科毕业生及自考本科毕业生:

按照我校2019年学位授予工作的整体部署,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定在201912月下旬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授予学位。为确保学位申请及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方式

学位申请者通过校园网使用“合肥工业大学学位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完成学位的申请工作。网址:http://121.251.19.90/xwxt4/

注:1、登陆方式:用户名(身份证或学号),初始密码(若为居民身份证,密码后六位,若有字母,用大写;若为护照等,初始密码为666666)。

    2、相关数据查询:电子照片使用毕业生电子照片,你可以登录学信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3、学位外语成绩:

12017--2019年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请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成绩单,

网址:http://cjw.hfut.edu.cn/eams/degreeExamLogin.action 

22017年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可通过我院网站下载查询,打印成绩截屏即可,

网址:http://jxjy.hfut.edu.cn/2017/1128/c5151a111111/page.htm

3)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公共英语(PETS)三级的请提供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在校成绩查询打印:登录学院主页“常用链接”栏中的“教学管理系统2017版”(建议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网址: http://cjw.hfut.edu.cn/eams/login.action,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原始密码为888888

二、学士学位申请对象及要求

(一)申请对象

仅限我校业余、函授应届本科、专升本毕业生(20197月毕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审查标准

符合《合肥工业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办法》(修订版)要求。无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论文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上查重率不大于30%),学位申请者应提前将论文发送到学院有关部门查重,详情见学院网站通知“关于2019年秋季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查重合格者才能申请学位。

申请学位条件如下:

1、在学期间,政治思想表现良好;未受到学校或单位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2、在修业期满时,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中”及以上且查重合格;

4、课程成绩要求:

①函授教育、业余教育的学位申请者:两门专业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和课程总体平均成绩均须达到75分。

②高等自学考试的学位申请者,课程总体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

5、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或取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

6、没有违反考试纪律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

7、推荐材料齐全。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1、学生网上申请时间:1122--125。学位申请者本人对网上学位申请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注:“所在学院”应选择“继续教育学院”)

2、网上学位申请成功且论文查重合格者请于1128--125日(双休日除外)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位申请基本信息表》(1份,由学位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学位申请者本人签名);

②成人外语统考成绩证明(或有关证书)及专业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证明(1份,打印“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成绩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自考学生不需提供专业主干课程考试通过证明);

③成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复印,审核原件,留复印件)。

④二寸近期彩色免冠近照(2张,办理学位证书用,请使用毕业证书同版照片,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注明教学点-专业-姓名-学号。;

⑤学位申请评审费用:200/人(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教计﹝200615号文件规定)。

3、提交时间与安排:网上学位申请成功后,学位申请者必须于125前向继续教育学院相关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合肥函授站学生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01室   路老师;

                               104室   喻老师;

夜大学生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05室          张老师;

自考学生交至继续教育学院111室          黄老师;

外地函授学生请于125前交到所属函授站,并由函授站于126前交函授部(学院101室)杨老师。

三、特别提示

1、网上申请数据填写:

a、“考试类型”不论是参加学位英语考试还是通过四六级考试全部选“成人学位英语统考”,通过时间按实际通过时间填写。

b、“课设成绩”即“课程设计”成绩,据实填写,没有课程设计的填写“合格”。“毕设成绩”即“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申请提交后,发现信息或图像错误的,可自行撤回修改后再次提交。

联系电话:

       a、合肥函授学生:   0551-62901680         路老师;

       b、外地函授学生:   0551-62901680         杨老师;

c、业余部学生:     0551-62901661         张老师;

d、自考办学生:     0551-62901693         黄老师。

  

  

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