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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加强夜大学期末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0点击: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夜大学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2019年(上)夜大学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学院修订实施的《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考场规则》、《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及记录表》等规定的要求,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试卷保密管理。考务管理人员须按照保密管理规定和学校、学院相关要求按工作流程做好试卷的印制、接收、保管和发放工作,严守试卷秘密,不得提前拆封试卷。

二、加强对监考人员教育。各监考人员要树立良好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学习《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职责与纪律》,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试考场规则及记录表》要求按时到岗,各考场监考人员要做好参加考试学生的证件查验签名、按时发放试卷等工作,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三、加强对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业余教育管理办公室在考前要加强对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务必使学生进一步自觉遵守学院考场规则与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及考试相关要求,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学生证方可参加考试,学生在考试期间禁止使用任何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确保考场秩序有序。

四、加强考场的规范布置。各考场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按考场的设置要求安排布置考场,闭卷考试课程应清理考场座位,严禁携带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笔记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对进入考场的人员(含考务工作人员、巡考人员)须证明身份,方可准许进入。

五、加强巡考。考试期间学院将向各考场派出考试巡视人员,以指导、监督考试工作。各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应配合巡考人员开展考试巡视与督查工作。

六、严格执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各考场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考试的相关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对不能履行职责的监考和考务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七、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的学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八、课程主考教师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课程的基本要求;试题覆盖面要尽可能大,难度和分量适度,并与限定考试时间相应匹配;题目表述要简明清楚、完整准确;评卷评阅工作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人情分和错判漏判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在考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并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成绩

特此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