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级各专业: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重修、补考或补做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等),汪洋等134名同学(见附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现对上述同学予以申报毕业。证书发放时间预计在2017年元月,具体日期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告。
如有异议,请在11月25日前与函授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是:62901175、62901680。
附件:2017届春季毕业生名单(第一批)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