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毕业生: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现将“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的名单予以公布。如对2021届秋季毕业生成绩合格者名单(见附件)信息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30日11:00前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反馈方式:
(1)夜大学生、合肥函授站学生通过电话反馈或到继续教育学院105室办理相关手续。
(2)外地函授站(点)学生向所属站点老师反馈。
附件:2021届秋季毕业生成绩审核通过名单.xlsx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