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关于部署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2〕2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2022年5月份安徽省教育厅对校外教学点年审结果,对照校外教学点设置条件,经各教学点申请、提交材料、学院审核,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对以下校外教学点向教育部、省教育厅申报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1.拟新增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
宁波金顺培训学校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拟保留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
中共天长市委党校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中共安庆市宜秀区委党校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淮北工业与艺术学校
芜湖市奇瑞汽车职业培训学校(校企合作)
安徽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
3.停招拟撤销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滁州市校企联合职业培训学校
深圳市新资本培训中心
安徽合肥中澳自学考试学校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20日。其间,如对以上事项有不同意见,请署名向学院反映。
电话:0551-62902121、62901024(校纪委)
电子邮箱:zhanghui-nano@126.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