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经研究,拟对以下学生作如下学籍处理:
一、学籍处理
1.陆娟等364名学生(附件1)达不到毕业条件,作延长学制半年处理,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者,学校将统一办理延长学制手续;
2.高一支等30名学生(附件2)不及格课程超过规定门数,作留级处理;
3.黄正健等103名学生(附件3)已达到退学处理要求,作退学处理。
二、工作要求
延长学制者填写《延长学制汇总表》(附件4,交电子版),留级和退学办理需填写《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5,电子签名或手工签名扫描成PDF版),于2023年7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交班长,由班长于7月14日前交班主任或教学点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重要提醒
1.请相关同学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延长学制和留级同学做好相关课程的学习备考工作,具体考试安排请关注9月中旬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jxjy.hfut.edu.cn/)通知。
2.逾期不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者,将无法安排考试,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3.本次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将在公示期满后未提出异议者,将自动取消学籍。
4. 对公示情况有异议,校本部学生请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向班主任反馈;外站学生请联系所属站点进行反馈。
5.公示期:2023年7月4日—7月10日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