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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5点击: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5〕1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限额申报4本,申报教材应是2022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2.鼓励申报首批 “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职业本科各专业特别是制造业相关专业的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3.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4.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 (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中职三科统编教材、列入首批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习题集、指导书、作业册、教师用书、教辅用书等不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 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

2.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

3.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 1 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 1 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4.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5.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1)进行申报。

6.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教师于2月27日17:00前联系相关老师登录平台申报,并将《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 3)发到指定邮箱。纸质教材须上传教材电子版(含封面和版权页),数字教材须提供可以查看全部教材内容的链接地址、账号密码。

四、评审与推荐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2901680

电子邮箱:625808051@qq.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