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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与合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培训费收费标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11点击:

各位考生: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的《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校作为主考学校,与安徽省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含合肥工业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各教学点)开展合作办学,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自考助学培训服务,为自考学生提供助学辅导及过程性考核,帮助考生学习自考课程内容,提高其参加自学考试的能力和水平。

一、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

(1)根据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和课程考试大纲制定教学计划;

(2)向考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设备和教学场所,配备符合专业课程教学要求的教师;

(3)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辅导助学,帮助考生学习课程内容;

(4)安排专人管理教学过程,落实自学、面授、作业和考核等各环节要求;

(5)协助、指导考生做好考试报名、课程替代、免考和毕业申请等工作。

我校作为主考学校,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助学过程规范管理,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规范办学。

二、培训的专业及内容

培训的专业为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

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一般开设13-15门课程,70学分左右。中心计划2年左右完成各专业计划内的全部理论课程辅导助学。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6]15号)文件精神及安徽省物价局工作意见,我校对培训过程中涉及的教师课时费、教学场地建设及维护费、资料费、管理费、办公用品费、测验及终结性考试费、班主任及工作人员劳务费等进行测算,核算培训费收费标准包含如下两种学习方式:

(1)考生按年参加中心学习,培训费收费标准:2000元/生·学年;

(2)考生按科次参加中心学习,培训费收费标准:300元/生·科次。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学习方式。

现将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及考生监督。

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