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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8 点击数:
继续教育学院2021届春季毕业生: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办法》,现将“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者”的名单公布如下。如对2021届春季成绩合格者名单中(见附件)信息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18-24日期间与学历教育部管理办公室联系,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0551-62901661;0551- 62901172;0551-62901680
附件:2021届春季毕业生名单.xls
学历教育部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成人高考录取查询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请学士学位缴费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