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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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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09 点击数: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自本学期起,若学生因学业需要延长学制的,学校按学期为计量单位收取学费。
对于2018届延长半年学制的学生须在2018年10月13日之前将学费通过银行足额缴纳。学生凭缴费凭据参加学习考试,否则将影响成绩登记。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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